一張4萬元的借條,兩個不同的簽名,一個屬于去世的父親,四萬元整的大寫怎么寫,一個屬于活著的兒子,一個寫在七年前,一個書自七年后。
父親曾經承諾債主,即便生前還不清,也會父債子還,由自己的兒子承擔債務。而兒子也感到特別委屈,自己在借條上簽名純粹是出于想讓父親安心養病的念頭,并不是想承擔這筆債務,理應與他無關。
他人在借條上簽名后到底應該看作是債務人、保證人亦或是見證人?在民間借貸中,這個問題常常會引發許多糾紛。
您好,40000大寫正確答案是:肆萬元整。望采納哦,謝謝。
案情回顧
父親病重,兒子在父親借條上簽了自己名字
家住邛崍市的王慶田和姜珊于1987年辦理結婚登記,成為夫妻,并于1988年生育一子王鵬。2009年1月6日,王慶田因經濟需要向朋友張銳借了一筆款,總金額40000元,并出具了借條一張,載明還款日期應當為2009年9月。但這筆早就應該還清的借款,雖經過多次催收,但拖到了7年之后也分文未還。
40000元整 大寫為人民幣肆萬元整
7年后的2016年1月7日,45900元大寫怎么寫,張銳實在等不下去了,又一次向王慶田催收該借款,但王慶田向他解釋,現在自己病重,經濟實在困難,無力償還這筆欠款。不過,他向張銳承諾,父債子還,“即便這40000元在我生前還不清,最后也會由我的兒子王鵬負責償還。”
如果說你到銀行里面存款4萬塊錢的話 那么將會顯示出來是這樣子的 40.000.
這張借條原載明:“借條,今借到張某現金40000元,大寫肆萬元正,2009年9月付清。”并將借款人王慶田的名字和身份證號碼寫在了右下部,借款日期為2009年1月6日。
四千元大寫收據寫法:肆仟圓整。小寫轉大寫金額的方法是:由“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、百、千”改為“壹、貳、叁、肆、伍、陸、柒、捌、玖、拾、佰(陌)、仟(阡)”。
在這次催收之后,兒子王鵬也在借條上簽下了大名,在父親的簽名之后換行,于借條左下部簽下了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證號。借條中還載明:“(肆仟元)機票,2016年元月7日”,所指的4000元是張銳來催收借款而產生的機票費。
于是,這張借條上一前一后出現了父親和兒子兩個人的名字。
前面多寫了“零”字也認可,如零壹拾伍日,下同),貳拾日至貳拾玖日必須寫成貳拾日及貳拾X日,叁拾日至叁拾壹日必須寫成叁拾日及叁拾壹日。4、人民幣(大寫):數字大寫寫法。
爭議焦點
各執一詞,如何認定借條上簽字人的身份?
不用加零,直接寫:“肆萬元整”就可以了。
王慶田的病來勢洶洶,沒撐多久便病重撒手人寰。但直到他去世之后,這筆借款仍然沒有還清,還帶來了新的糾紛——兒子王鵬一直不承認自己是借款人,拒絕償還這筆債務。
面對張銳提出償還40000元債款的要求,王鵬提出了異議,“當時在借條上簽字,純粹是因為父親病情日益嚴重,想讓他安心過個年,平平靜靜地度過人生最后的階段,沒有聽他說過這筆借款生前還不清,就要由我負責償還。”雖然在借條上的簽字確實是他本人所為,但自己對這筆借款并不知情,43400元大寫怎么寫,簽字也不代表自己是共同借款人或者擔保人,債務不應由自己償還。
而張銳對于這種說法不予認可,他認為這筆債務首先是夫妻共同債務,姜珊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,而王鵬即便不是實際借款人,但是因為他也在借條上簽字,代表這是一種債務加入行為,也應當承擔還款責任。為解決此事,張銳訴至邛崍市人民法院。
法院判決
判定簽字人身份不僅要看借條,還要結合錄音證據
4萬大寫:肆萬元整
邛崍市人民法院在審理此案時認為,此案的難點在于借條上除了借款人簽字外,還有其他人簽字,但未注明是借款人、擔保人還是見證人等。要認定身份及是否應當承擔責任,就要統籌整個案件,結合其他證據予以分析和確定。
四萬元的大寫為:肆萬元整,小寫為:¥40,000.00。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前應標明“人民幣”字樣,大寫金額數字應緊接“人民幣”字樣填寫,不得留有空白。阿拉伯數字小寫金額數字中有“0”時。
該借貸關系合法有效是毫無疑問的。而在借條上,王鵬與王慶田簽字的位置一個位于右下部,一個換行位于左下部,相隔很近,且格式都為“姓名+身份證號”的模式,但并沒有明確地注明王鵬是“保證人”、“見證人”還是作為債務加入的“債務人”。
但在張銳提供的錄音證據中,王慶田明確表示了父債子還,即便該款其生前還不清,也由其兒子王鵬負責償還。按照常理,85000元大寫怎么寫,如果僅僅作為一個安慰方式,王鵬作為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,應當在借條中注明自己簽名的目的或提供其他證據。綜合借條和錄音等證據,法院認為王鵬在借條上簽字是對債務的認可,是債務加入的行為,王鵬也應承擔還款責任。
但在借條上載明的4000元機票費用,因借條上書寫內容不明確,并不能證明是王慶田對張銳機票費用的認可,故不予支持該請求,5000元整的大寫怎么寫。
最終,法院判決姜珊與王鵬共同償還張銳40000元借款及利息。
法官說法
壹拾貳日壹拾玖日貳拾壹日、貳拾貳日貳拾玖日叁拾日、叁拾壹日等等。二、金額:大寫比如壹仟伍佰陸拾捌萬叁仟貳佰壹拾壹元伍角貳分記住,金額到元要寫整,到角可寫可不寫,到分絕對不能寫。
出票日期必須用大寫數字:零、壹、貳、叁、肆、伍、陸、柒、捌、玖、拾。 轉賬支票的收款人一欄應填寫對方單位名稱,票據背面付款單位不用蓋章。連同填寫好的銀行進賬單一同交給收款單位委托的開戶行進行收款。
借條簽名有“講究”,借款人、保證人和見證人責任不同
據承辦法官胡磊向記者解釋,在借條上簽字一般存在三種身份可能性,除借款人外,還有保證人與見證人。這三類人的性質和需承擔的法律責任有很大差別:見證人僅僅起在場證明的作用,無須承擔還款責任;保證人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,要按約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。
是不是保證人、見證人或債務人,必須注明身份才會承擔相應責任呢?不是的。
如果直接在一張借條的空白處簽名,但并未標注是否為見證人、保證人或債務人,在這種情況下,確實很難直接作出認定承擔什么樣的責任,但不代表因此不會承擔責任。如根據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》第二十一條規定,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的前提,是通過其他事實不能推定為保證人,但如果有事實推定其為保證人,還是應承擔保證責任。
認定簽字人的身份作用,都是需要結合案件事實或其他證據材料,綜合考量認定的。在本案中,法官不僅結合了借條的書寫格式,還結合了錄音等其他證據綜合考量,40000大小寫,而借條格式只是作為認定的因素之一。
在實踐中常會存在誤區,認為一個小小的簽名無關緊要,但它卻關系到責任承擔的問題,民間借貸中經常因借條出現紕漏而對簿公堂,在簽名時應當慎之又慎,也需明確注明身份為何,嚴肅對待,34800元大寫怎么寫。
(文中張銳、王慶田、王鵬、姜珊均為化名)
成都商報記者 陳柳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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